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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现任领导]
苏新祥: 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
毕建国: 副部长
徐良其: 副部长
王群峰: 部务会议成员、文明办主任
[领导分工]
苏新祥: 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。
毕建国:协助部长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文化、理论党教工作;负责县委中心组有关工作、联系乡镇、工会、统战、招商引资、老干部、机关党总支工作;联系文广新局。
徐良其:协助部长工作。分管舆论引导、对外宣传、文联、信访工作;联系广电总台、《今日常山》采编中心。
王群峰:协助部长工作。主持文明办工作。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工作。
[职能介绍]
根据《中共衢州市委、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衢委发[2001]42号),设置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。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为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的决定和指示,及时正确地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;及时掌握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情况和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,当好县委的参谋。
二、负责指导、组织全县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指导全县的理论学习、理论教育、理论宣传工作。
三、负责对全县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、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,承担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工作。抓好宣传阵地建设,指导、协调文化、广电、报社、文联等文化宣传单位工作,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、政策方面实施领导。
四、受县委委托,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新闻、文化等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。指导县级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,管理文化、广电和报社、文联、文明办正股级干部;承担政工职务评聘工作。
五、贯彻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、政策,规划、部署、指导、检查全县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管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。
六、贯彻、落实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对外宣传的方针、政策和指示,统筹规划、指导协调全县的对外宣传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县网络新闻宣传的协调、监控和管理
八、负责协调、组织、指导县人民政府对外新闻发布。
九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县委宣传部设6个职能科室
(一)办公室
协助部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,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;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档案、信访、保密、财务、信息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。
(二)宣传科
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调查研究,掌握职工思想动态,对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进行规划部署,总结推广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经验;指导农村思想政治工作,进行农村形势政策教育和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;指导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实用科学技术教育,开展农村调查,总结推广经验;综合指导乡(镇)、村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各种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;协调、组织、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,开展全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;负责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审查、申报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性的社会宣传工作,指导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;负责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;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基层群众文艺和群众体育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节庆的文化活动;协调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经济宣传、国防教育等各项社会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文化、卫生、科技“三下乡”活动;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的“五个一工程”。
(三)新闻科
指导和管理新闻宣传工作;组织、协调全县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;负责党报、党刊宣传情况的检查以及有关图书、广播、电视的审读、审听、审看工作,指导报刊管理部门做好全县报刊的审批和管理工作;负责与中央、省、市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,做好对外宣传工作。
(四)理论教育科
负责全县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的规划、理论学习材料的选定;做好县委常委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。负责全县理论骨干的培训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轮训工作;掌握理论研究信息及社会科学术团体的学术活动动态;负责全县理论宣传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,做好县级新闻媒体理论宣传的业务指导与交流教材,总结推广党员教育工作先进经验,搞好先进典型宣传。
(五)文化事业发展科
负责指导县直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和文艺院团等宣口单位的改革和发展;协调配合文化强县工作,指导研究全县文化经济政策,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,承担县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管理工作;承担县“扫黄打非”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按照市“扫黄打非”领导小组的部署,研究分析全县“扫黄打非”情况,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设,指导协调全县“扫黄打非”工作;负责“扫黄打非”的有关宣传工作;承办县“扫黄打非”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六)干部科
负责宣传口各主管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了解、考察;负责宣传口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、任免工作和正科级干部的考核及提出任免意见的呈报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口知识分子工作;负责全县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审上报工作;负责组织、协调全县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;负责部机关(含县文明办、县文联、县宣教中心)人事管理工作。
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文明办)并入县委宣传部,原级别不变,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县文明委)的办事机构,由县委宣传部管理。其人员、机构、经费供给渠道及财务管理模式维持现状不变。主要职责是: 按照县文明委部署,研究分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,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。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,并对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协调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。负责组织全县创建文明单位、评选精神文明建设“十佳人物”等评先创优活动,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。承办县文明委、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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